第一条 院长在理事会领导下,行使各项职权,组织实施理事会有关决议,学院实行院长统一领导、副院长分工负责、各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
第二条 院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拟订与实施学院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与实施内部机构设置方案,按照规定和程序推荐副院长人选,依照权限任免内设行政机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与实施学院基本设施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依法合理高效使用资金与资源;
(四)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战略咨询、技术转化、项目孵化、人才培育等活动;
(五)向理事会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
第三条 副院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管理工作;
(二)落实学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三)负责具体拟定分管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学院分管工作任务的监督和管理;
(四)掌握分管部门工作动态,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五)完成院长交办和理事会部署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学院日常运行和管理。具体职责是:
(一)完成学院行政事务的通知落实工作,落实学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文件及综合材料起草、督查考核材料整理汇总、文件收发(转)、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三)协调各部门完成学院综合性工作;
(四)负责学院预算、决算、月报表等工作,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核算和固定资产卡片录入工作;
(五)其他综合管理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 企业家培训交流中心管理部负责建立企业家培训师资库,打造企业家提升平台,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具体职责是:
(一)利用学科优势、拓展国内外科研资源,举办宛商大讲堂;
(二)围绕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形势、产业转型升级与技术趋势,新业态发展等内容,开展线上线下授课培训;
(三)举办产业链沙龙,制定重点产业链群的专属课程;
(四)邀请相关产业链群专家与知名企业高管面对面沟通,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前沿技术,促进深度对接合作;
(五)成立宛商考察团,不定期组织重点产业链群企业家到国内外知名机构和企业参观学习考察,开展高水平、重实战、系统性的实地培训。
第六条 产业发展智库管理部负责产业发展研究和技术咨询服务,具体职责是:
(一)提供产业、企业发展的战略性、技术性问题咨询服务;
(二)开展产业发展理论研究,开展先导性产业规划和战略研究;
(三)定期组织产业发展专项研讨会,提出产业升级的政策方向和路径,编制产业发展战略分析报告;
(四)达成与国家及河南省有关区域经济协会、智库的合作交流,定期发布南阳产业研究成果;
(五)组织专家教授、科研人员参与产业发展领域技术交流及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对接活动;
(六)为产业链群企业提供产业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七)为企业技术创新、重大技术项目提供规划、评估和论证。
第七条 产业技术协同创新基地管理部负责调配校内外技术资源,做好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根据企业技术需求拟定研究课题,协同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联合技术攻关;
(二)结合产业升级需求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技术供给、渠道打通、企业承接等关键问题。
第八条 产业链群项目孵化基地管理部负责依托南阳理工学院创业园、国家级众创空间等平台,做好产业链群中小微企业孵化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遴选符合重点产业链群发展方向和孵化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采取“专业孵化+创业导师+天使投资”的模式进行培育孵化;
(二)提供企业孵化所需的研发、经营的场地及共享基础设施;
(三)为企业孵化提供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咨询、培训服务。
第九条 企业人才培养输送基地管理部负责人才培养输送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设立市直人才专项编制,建立理工学院、企业协同共享的人才交流机制;
(二)联络不同领域、不同身份的专家,开展跨企业、跨领域、跨院校的综合性研究;
(三)建立校企双向挂职交流机制,推动符合产业链群发展方向的教授、副教授、博士等专家人才挂职企业科技副总经理,推动企业管理层和技术研发人才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到南阳理工学院担任特聘教授或中层干部;
(四)建立大学生实践基地,推动大学生到重点产业链群企业进行实习实训,引导毕业生到重点企业定向就业。